2017年4月份“支部主题党日”工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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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两学一做网    发布日期:2017-04-01

根据《关于规范“支部主题党日”的意见(试行)》(黄办文〔2016〕34号)规定,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现将4月份“支部主题党日”工作提示如下:

一、活动时间

4月份全校“支部主题党日”的时间统一为4月10日,因特殊情况延迟或提前的,须按规定提前履行报备手续。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4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在做好5项规定动作基础上,结合各单位实际,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做好“X”文章:

1.认真学习领会中办印发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文件精神,学习《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教党〔2017〕8号)和省委常委、组织部长于绍良同志在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湖北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简报第1期,已转发至党总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

2.认真学习中办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和省委组织部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培训材料,全面准确把握主要精神和具体内容。

3.认真传达学习全国“两会”、全校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抓好巡视整改和完成单位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起来。

4.“支部主题党日”当天,各党支部要对“共产党员”和“黄冈党旗红”微信公众号订阅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清查,重点督促师生党员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做到订阅全覆盖。党委组织部将对各单位订阅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5.各党总支部第一季度党费应于4月14日前上交学校党费专户,将所属党支部党费收缴明细和财务处开具的第一季度党费收据复印件送组织部存档备案。

 

附件:共产党员、黄冈党旗红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校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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