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工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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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关于规范“支部主题党日”的意见(试行)》(黄办文〔2016〕34号)规定,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现将3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工作提示如下:
一、时间安排
3月份全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时间统一为3月6日,因特殊情况延迟或提前的,须按规定提前履行报备手续。
二、活动内容
3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在做好5项规定动作基础上,结合各单位实际,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做好“X”文章:
1.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应知应会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专题》。
2.学习《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建设“四铁”党员队伍的意见》、《湖北省<党员手册>使用和管理办法》,研究落实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措施和办法。
3.学习纪委办公室编印的《以案明纪——典型案例选编》,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
4.传达学习、研讨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任务分解协调会精神,在全校形成“评估任务大家挑,人人身上有指标”的良好氛围。
5.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做好2017年党建工作的谋划研究。
三、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部要认真落实“支部主题党日”时间和步骤要求,全面启用《党员手册》和《党支部手册》,指导基层支部和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活动,认真记录手册,记录尽量详细具体,特别是《党支部手册》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痕迹管理。要通过寄送资料、微信群、QQ群等方式,让退休党员、行动不便老党员、在外学习党员参与到活动中来。
2.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3.各党总支部要加强检查督办,校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抽查方式,对活动组织不力、敷衍了事,活动记录造假的党组织进行通报、问责。
校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