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工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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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关于规范“支部主题党日”的意见(试行)》(黄办文〔2016〕34号)规定,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现将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工作提示如下:
一、时间安排
2月份全校“支部主题党日”的时间统一为2月20日,因特殊情况延迟或提前的,须按规定提前履行报备手续。
二、活动内容
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在做好5项规定动作基础上,可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传达学习党委全委(扩大)会、2017年工作部署大会精神,总结2016年工作、谋划2017年工作等做好“X”文章。
三、有关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支部主题党日”时间和步骤要求,全面启用《党员手册》和《支部手册》,实行痕迹管理。要通过寄送资料、微信群、QQ群等方式,让退休党员、行动不便老党员、在外学习党员参与到活动中来。
2.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3.各党总支部要加强检查督办,校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将采取抽查方式,对活动组织不力、敷衍了事,活动记录造假的党组织进行通报、问责。
校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