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工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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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两学一做网    发布日期:2017-12-07

根据《关于规范“支部主题党日”的意见(试行)》(黄办文〔2016〕34号)、《关于将“三会一课”等基本组织生活深度融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实施意见》(校党组〔2017〕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1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工作提示如下:

一、活动时间

12月份全校“支部主题党日”的时间统一为12月14日,因特殊情况延迟或提前的,须按规定提前履行报备手续。

二、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开启新时代创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应用型大学新征程

三、活动内容

1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在“交纳党费、诵读党章、学习党规党情”等规定动作基础上,组织全体党员重点学习11月21日省委书记蒋超良同志在《湖北日报》上刊发的《办好“新时代湖北讲习所”》和相关三篇社论,结合校内宣讲团宣讲,引导广大党员结合实际,进一步学懂弄通十九大精神。

各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省长王晓东来校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学校新时代创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应用型大学新征程开展专题讨论。教学学院教师党支部可围绕搞好教书育人、推进学科发展、加强师德建设,学生党支部可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生思想引领,机关职能部门党支部可围绕转变工作作风、改进管理服务工作、提升素质能力等,后勤服务部门党支部可围绕提高业务技能、提供优质服务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研讨,交流学习心得。

四、活动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在学习贯彻的基础上,结合办好“新时代湖北讲习所”的有关要求,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开拓学习渠道、挖掘学习深度,以理论指导实践,真正实现十九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总要求。

2.各级党组织要深入挖掘发现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先进典型,按照学校《关于开展“支部好案例、书记好党课、党员好故事”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党组〔2017〕22号)要求,积极申报“三好”典型(每个总支推荐至少1项,不超过3项)。

3.各党总支部第四季度党费应于12月18日前上交学校党费专户,将所属党支部党费收缴明细和财务处开具的第四季度党费收据复印件送组织部存档备案。

4.各支部要结合实际,在主题党日活动单元时间内分阶段统筹安排好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党课和组织生活会,年底前组织开展好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校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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