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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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两学一做网    发布日期:2016-06-06

各党总支部

为更好地发挥民主评议在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到党员队伍管理中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制度规定,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现就开展201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时间

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17日。

二、评议对象

全体党员。

三、评议等次

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优秀党员比例原则上不得突破支部党员总数的10%;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在所属党支部参加评议,评优比例不超过所在支部党员领导干部总数的20%。

四、评议内容

根据中央精神,对照“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于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要求和“四讲四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合格党员标准,评议党员在政治、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和党性观念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1.能否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与党组织保持一致,严格执行党组织决定,自觉服从党组织安排,积极参加党组织各项活动。

2.能否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积极参加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3.能否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能否主动联系服务师生,积极参加结对帮扶、党员社区服务等活动,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5.是否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是否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自觉维护党员形象。

6.能否做好党组织交办的任务,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做人不老实,阴奉阳违、自行其是,心中无党纪、眼里无国法、讲落后话、办落后事,在群众中起消极作用。

2.理想动摇、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宗旨意识淡薄、忽视师生利益、漠视群众疾苦,党性修养缺失、不讲党的原则。

3.不负责任、不敢担当,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

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

5.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赡养老人、损公肥私,党员形象不佳的。

6.不讲职业道德,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的。

五、评议程序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具体步骤为:

1.学习教育。以支部为单位,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文件精神等。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党员对于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意义,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

2.自我评价。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评议对象要对照党员标准、“三严三实”要求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对照标准,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写出发言提纲,填写评议表。

3.民主评议。在党支部内进行。①个人自评。党员讲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原因、努力方向及改进措施等。②党员议。每个党员自评后,由其他党员对其进行评议,重点指问题、提意见。坚持讲真话、说实话,不搞人身攻击,不搞一团和气。③支部讲评。支部委员结合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对每名党员进行讲评,指出存在问题,帮助明确改进方向。④领导点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每名党员逐一点评。参加会议的校领导或总支班子成员对会议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支部建设、改进作风等提出要求。

4.民主测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

5.组织审定。支委会对每位评议对象的评价和反映、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组织意见,确定评议等次。评议的结果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在民主评议中初定的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性写实材料。材料内容一般包括:党员简况、主要问题、评议意见、本人态度等。支部委员会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6、党委审批。党支部将民主评议汇总统计结果、优秀党员名单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决定、核实材料经党总支审议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优秀党员经校党委审批后予以表彰,不合格党员经校党委讨论后作出处置决定,落实处理意见。

    六、评议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民主评议党员是党内的一项基本制度,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落到实处。

2.认真组织实施。各支部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评议工作6月17日前完成。届时支部上交评议工作总结、评议表和优秀党员、不合格名单。

3.强化监督指导。校党委将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要求重新组织评议,确保评议工作质量。

 

附件1:中国共产党党员民主评议表

附件2:201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3:黄冈师范学院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附件4:关于评议党员工作结果处理的说明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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